近日,清水县环保局对城区所有供热、生产性锅炉及洗浴炉等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,对未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,该县环保局对其分别下发了《清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城区燃煤锅炉改造的通知》和《清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燃煤锅炉限期改造的通知》,并按照市上燃煤锅炉改造要求,对未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实施查封。 据悉,截止2017年3月31日,清水县共查封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、清水县烨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、清水县县委、鑫盛廉租房供热点、清水县一中、天水农校等6家15台燃煤锅炉,对以上单位下达了《查封、扣押决定书》,依法实施了查封。据了解,该县要求城区集中供热20蒸吨/小时(14兆瓦)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除尘、脱硫、脱硝提标改造,并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,与环保部门联网;20蒸吨及以下锅炉进行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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