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海东市出台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海东市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问题整改方案》,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淘汰整治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意见,计划于2020年底前,淘汰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海东市2013年以来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5台。
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海东市各县(区)政府要履行辖区淘汰燃煤小锅炉的主体责任,按照所属行政区域,制定出本县(区)淘汰整治工作计划。彻底清查本地区所有承压燃煤锅炉的安装和使用情况,登记造册,查清2013年以来新注册的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情况和整治情况,逐台建档。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城市建成区、禁燃区的划分,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严禁办理海东市城市建成区新增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,并建立起常态化管理机制。
《方案》中指出,各县(区)政府要严格做好督导检查,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,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、虚以应付、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、问题出现反弹的地方和部门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同时,安排整改资金,并积极申请省级、市级、县级有关部门的专项补助,大力保障燃煤锅炉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、新能源替代等工程项目的实施,并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,推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。